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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没什么争议,美国却“打”了几十年

马宁 麦迪逊宁思 2020-10-12

昨天咱们聊到最高法院网红大法官金斯伯格的健康状况,加剧两党纷争。而比她的健康状况引发更多争议的,是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在最近几个大案中的立场。今天咱们聊一个在国内没什么争议,而在美国打官司打了几十年的法律问题:堕胎的权利。我说在国内没什么争议,不是说堕胎这件事以及引发堕胎的原因没有争议,而是女性有权利自主选择堕胎这件事。因为我国的法律在这方面基本是空白,法无明文规定即自由。所以我们很少看到有人告到法院说医院或者政府不允许她堕胎。

2005年小布什总统提名约翰·罗伯茨为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西方国家对于女性堕胎权的争议,多半是源于宗教。基督教会认为胚胎自受孕之时,就具有人的生命,因此堕胎是一种罪行。在美国是否支持堕胎基本上是保守阵营和自由阵营的泾渭分明的分界线,双方都希望法院能给个说法。在我的第13期大选音频中,咱们聊到1973年的罗诉韦德案,最高法院以7:2的表决结果判决妇女决定是否继续怀孕的权利受到宪法上个人自主权和隐私权规定的保护,这等于承认美国堕胎的合法化。

既然最高院有判例,各州无法直接颁布法律宣布禁止堕胎,那么保守的州就通过技术性立法来增加堕胎的难度。2013年,德克萨斯州颁布法律,要求提供堕胎服务的诊所医生在诊所周围30英里也就是48公里范围内具有Admitting Privilege,意思是收病人住院的特权。在美国很多私人医生是自雇的,不在医院工作。所以德州的这项法律的目的,就是给实施堕胎的医生提出额外的要求,进而减少可以堕胎的诊所数量。实际上该法律实施后,德州的堕胎诊所数量就从42所减少到了19所。原告Whole Woman’s Health诊所,简称WWH,就把州政府给告了。经过联邦地区法院和第五巡回法院,案子一直打到了最高法院。

2016年6月27号,最高法院以5:3的表决结果判决德州的法律为寻求堕胎服务的女性增加了不正当的负担undue burden,这个不正当负担的标准就来自于1992年的凯西案。因此根据凯西案的标准,德州法律因为违宪而无效。主笔法官是自由派的史蒂芬·布莱耶,克林顿总统1994年提名的大法官。摇摆派肯尼迪大法官站到了自由派一边。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加入了另外两位保守派大法官托马斯和阿利托,持反对意见。

原告WWH胜诉后挂出的“胜利宣言”

熟悉我音频的朋友们肯定会奇怪,最高法院不是9位大法官吗?为什么是5:3?大家注意这个时间点,2016年6月27号,当年2月保守派的斯卡利亚大法官去世。本来时任总统奥巴马可以提名一位新的大法官,但是被参议院共和党领袖麦康奈尔阻击没有成功。有关内容请参阅我的公众号昨天的文章美国大法官突发身体状况加剧两党纷争

已故斯卡利亚大法官

介绍完背景,咱们来聊2020年6月29号最高法院对路易斯安那州堕胎案June Medical Services v. Russo六月医疗服务公司诉罗素案的判决。六月医疗这个案子不复杂,跟德州的WWH案情几乎一样,也是路易斯安那州颁布了法律,要求提供堕胎服务的诊所医生具有Admitting Privilege,收病人住院的特权,连范围都是一样的:在诊所周围30英里也就是48公里以内。同样经过了联邦地区法院和第五巡回法院,来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2019年10月开始审这个案子,到2020年6月29号做出5:4的判决,推翻路易斯安那州法律。

支持堕胎权的民众在最高法院前游行

既然案情和法院流程都一样,为什么还要单独讲一下路易斯安娜州的堕胎案呢?听过第九期音频的朋友们都知道,时间藏玄机。2016年6月,最高法院审德州WWH案的时候,只有8位大法官,保守派对自由派是3:4,还有一位肯尼迪大法官是摇摆派。保守派民众知道,在这个情况下,是很难推翻1973年的罗诉韦德案的。但是2019年10月,肯尼迪大法官已经退休,特朗普提名的保守派大法官戈萨奇和卡瓦诺已经到位,保守派对自由派是5:4,所以保守派民众对路易斯安那六月医疗案给予厚望然而人算不如天算,该案判决结果的确是5:4,只是首席大法官罗伯茨站到了自由派法官这一边。
相同的案情,仅仅时隔四年,罗伯茨为什么要态度180度大转弯,做出与自己保守的价值观相反的决定呢?而且为什么基本上都是保守派,而不是自由派站到对面?罗伯茨大法官的系列决定对大选和美国社会的未来走向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这些问题,我都试图在音频第16期和后续中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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